2025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客户感知体系支撑项目集成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客户感知体系支撑项目集成服务,(招标编号:FJZT-2025-10762)(标段(包)编号:FJZT-2025-10762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1)客户视频传输网雪亮资源库扩容;(2)视图专区雪亮资源库建设;(3)客户信息网雪亮资源库扩容升级;(4)雪亮资源库共性功能升级;(5)雪亮资源库安全保障体系升级;(6)视图专区密码应用建设。
本项目设备甲供,投标人负责提供以下服务:(1)安装调试集成部分:服务器、存储、数通的设备组网实施方案制定、设备安装调试服务、设备性能测试验证等;(2)运维服务部分:含人员驻点服务(三年运维服务)、培训等;(3)第三方软件集成服务部分:服务器防病毒、终端安全管理、终端数字证书、终端准入、运维审计(堡垒机)等第三方软件的定制化集成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为购买服务,非设备采购,不涉及制造商、代理商。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具体如下:
(1)预估金额:11585800元(不含税)。其中安装调试集成部分6432720元(不含税);运维服务部分1646210元(不含税);第三方软件集成服务部分3506870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运维期:项目整体提供三年运维,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的次日起算。
(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付地点 | 交付期 |
1 | 2025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客户感知体系支撑项目集成服务 | 技术服务 | / | / | 福建省厦门市 | ★交付期:甲供设备到货后40天内实施完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交付使用。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11585800元(不含税):其中安装调试集成部分6432720元(不含税);运维服务部分1646210元(不含税);第三方软件集成服务部分3506870元(不含税);投标人任何一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2)联合体投标的,承接主要集成服务安装调试工作的一方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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