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的委托,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5年度MES系统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5年度MES系统维保项目
2.2招标编号:ZB2024051546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2.5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工作情况或对中标人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5年度MES系统维保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或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和服务;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3.2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单位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4.3.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3.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4.3.6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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