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秦安县工业园区信息化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秦安县工业园区信息化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STT202461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划分: /
■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家
■中选单位数量1家,中选人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0万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含税)。
2.2采购范围及内容: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数字化管理,建设集高效协同、精准管理、创新服务于一体秦安县工业园区管理平台,推进园区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效果数字化、督办落实精准化,为园区以及入驻企业提供创新管理与运营服务,提升园区企业整体服务水平和业务管理效率。本项目采购开发的功能包括(1)智慧综合管理平台(智慧园区门户、园区基础管理平台、可视化大屏展示、可视化数据分析);(2)企业租户管理平台;(3)接入现有安防系统数据(监控、门禁、道闸);(4)接入现有的消防系统数据;(5)与电商平台对接等。
2.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要求的软件内容的开发上线,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运行服务环境搭建、调测、软件开发等一揽子系统集成服务。
2.5维护保修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平台质保服务。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
3.4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1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1)同类项目定义:智能化系统集成或系统软件开发业绩。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参选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参选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参选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3.5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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