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服务集成建设软件研制集成
二、项目编号:2024-JL02-F1145
三、项目概况:
交付时间:乙方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70天内完成软件系统的研制开发、测试和安装调试(包括在应用单位的安装调试)。
交付地点与方式:乙方需设置符合保密要求的开发环境用于开展本项目研发工作,并在新疆乌鲁木齐甲方指定地点部署演示汇报测试环境。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完成系统交付和安装部署,并在甲方指定地点(阿勒泰、哈密、伊宁、吐鲁番、和静、乌苏、奎屯、库尔勒、喀什、阿图什、库车、叶城、皮山<高原>,西藏阿里<高原>)开展系统应用。高原>高原>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37,665,000.00元,叁仟柒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采购包1:37,665,000.00元,叁仟柒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37,665,000.00 元,叁仟柒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通过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判定。供应商证书复印件无法通过系统上传的,可采取线下递交。线下递交要求如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单独密封包装现场递交,封套上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特定资格资料字样,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递交的,视为未成功递交该项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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